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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读书笔记
理想国读书笔记
——究竟是关注“正义”还是关注“理想国”?
《理想国》整体采取对话的形式,开篇又有着与主题看起来并无多大相关的场景介绍、寒暄和使读者们略有些不知所云的开场白,这并非毫无意义。对话,尤其是日常的对话,反而更接近智慧的本质和政治学(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政治动物——人的本质。我们每天都活在的这个世界而非智者们臆想的理性人、无知之幕或者其它什么假设,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之所在。
这一篇对话的一开始,苏格拉底、克法洛斯由对于人生的闲谈转到了对于“正义”的研讨上。克法洛斯和其继任者波勒马霍斯似乎与苏氏达成了这样的默契: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331B——332,克法洛斯开始以为,“正义”即“讲真话”和“归还所应归还的债务”,不过马上不再坚持,波勒马霍斯则自动放弃了这个观点)。这一点作为伏笔,实际上在整个《理想国》中都提及了。甚至可以说,理想的城邦必须由哲学家们采用“讲假话”的方式才得以构建。那么,说谎的手段是否会演化成目的呢?苏氏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不在“正义”的考虑范围之内。
克法洛斯的朦胧的正义观似乎应该得到关注,因为到后来苏格拉底恍然大悟般地发现城邦的正义在何处时,所指的“各司其职”正与克法洛斯的说法不谋而合——每个人得到他所应得的,处于他所应处于的。这是否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种正义观的正确性?毕竟,某个接近于真理的观点的提出不可能得不到一个普通人的认同,因为正是这样的人构成我们的世界。
讲真话不是正义的本质要素,这是《理想国》的原则之一。把持正义者有必要利用人们的无知、愚昧,利用假象引导使其走向“好”的生活。实质上,对于这一点的同意基于人类普遍赞同的两个前提和一个仍有争议的假设。前提是:1、绝大部分人类无知,如洞穴中之人,无力认识到真相之所在;2、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幸福。问题在于:幸福究竟是否为一种终级价值?(边沁似乎理直气壮的回答说:“是”,然而这出自像他那样思想者的本意吗?幸福有统一标准吗?)另外,最为人关注的一点是:幸福是否在于一类超乎常人的存在(神、先知、哲学家)引导常人向其迈进,在途中这些“超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甚或改造人性)而不必问其理由如何?《理想国》似乎表明,这不现实。
克法洛斯及波勒马霍斯所主张的正义在于归还、给予他人所属于他的一切。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将属于某人的东西给予他是不明智的,并非所有人都善于利用其财产和所有物。苏格拉底巧妙的反驳似乎隐含了这样的前提:正义有益。确实,若正义有益,则我们就被迫要求每个人只应拥有“适度的”(因为这样才是于其有利的)东西。(原文332)
这里所围绕的仍然是刚才的问题:人民是否需要统治者的引导来走向“幸福”?实际上,若苏格拉底的隐含(正义有益)不成立,即正义独立于“幸福”而存在,这个问题或许会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解决。这里实际上隐含了“权”与“利”之争,古典政治思想很明显倾向于后一方。
色拉叙马霍斯此时出现在辩论现场并带来无礼的却极为有力的一种观点:正义是统治者的利益。如此,正义无异于合法的东西,即现代所谓“法的约定主义”。正义的源泉是立法者的意志。
苏格拉底马上敏锐地抓住一点:统治者会犯错误。既然犯错误后统治者的意志违反其利益,那么正义岂不是变做违反统治者利益的事?
色拉叙马霍斯可能是忽略了苏格拉底对于“意志”和“利益”的偷换(更可能他自己本身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而采取了改变“统治者”的定义的方法,这种定义将“统治”定义为一种极其严格意义上的技术。而苏格拉底马上又反驳:严格意义上的技术实际上是关注他人利益的。
实际上,苏格拉底在此已提出了《理想国》中一个重要原则:正义来源于严格技术:当每个人各尽其职、各得其所,发挥其所具有的技术时,才可实现最大公益即正义。
色拉叙马霍斯也立即提出了有力的反驳:有一种技艺,即牧羊人的技艺关注的实际并非技艺服务者的利益,这很好地阐述了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但是,色拉叙马霍斯是否意识到,还有一个角色即“羊群所有人”。当牧羊人的角色与所有人的角色分离时会怎么样呢?即使这两者重合,他也必须意识到,牧羊人、统治者和一切不可能完全把自己的意志贯彻于一个群体的人都无法只实现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他们都必须实行某种程度上的正义。(以上在351— 352C中较明显)
格劳孔的接替似乎使刚才没有明确的一个问题明确了:正义是否独立于,或者说,高于幸福?换句话说,我们选择正义,是否因为不是或者不仅是正义有益,而且是因为它本身值得选择?当我们如那个悲惨的正义斗士一样时,我们还会选择正义吗?
这种正义有益的观点与后来的契约正义何等神似!此处我们暂不对此作出讨论。
阿得曼托斯更前进了一步,他提出正义之利益实际使人追求伪正义。
正义本身值得选择似乎隐含了这一点:它是轻松愉快的。这是否可能?且看苏格拉底的雄辩。
此时真正引入了对于理想城邦的讨论。苏格拉底对此的解释是:城邦与灵魂对应,而且城邦更大,正义作为一种美德更易观察。实际上,这是不是说,正义只有在一个好城邦里才可实现呢?所谓“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苏格拉底可能潜意识中想说明,正义与法律在一个好城邦内才能统一。
但是,这个逻辑前提,即个人灵魂与城邦是对应的关系,这一点是否为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没有说明,而这可能是《理想国》最大的问题之一。苏格拉底的这个前提假设实际是一种先验的,正是因为他和他的听众都接受了这个假设,所以在后来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例如:最好的城邦应该是像一个人的城邦(即意见之统一),以及实行共产主义,都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了。
但是,在格劳孔的论述中已经指出了,即使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是可以相对应的,幸福却并非相对。个人选择不正义时可能得到幸福,然而作为城邦的整体却要遭受“不幸福”。由此所应提出必要的怀疑是:个人的灵魂和城邦,是否根本就具有不同的属性,以至于在个人身上发现的正义实际上在城邦中不能被称作正义,反过来也如此呢?
整个《理想国》不可能注意到这个问题。
下面苏格拉底对城邦简单地作了一下分类:健康的(猪的)、纯洁的(战士的)和美的(哲学家的)。在建设美的城邦中尤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即美和节制的教育。这其实是强盗和武士的区别——是否具有对美的崇敬。同时,这种教育本身有赖于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从根本上消灭欲望。
接下来就是正义的发现,作为重头戏此段文字有着极为戏剧性的效果——对于那些智慧并无那样高级的读者来说尤其如此。正义是什么?它一直在我们讨论的话题里面。它就是使勇敢、智慧和节制各自处在各自所应在的地方的那种美德。有其中任何一样都不是正义,只有三者都具有才可能有正义。
这实际上是说,城邦内除了哲学家之外,不论是武士、商人还是政客都不存在具有“正义”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最多只具有三者中的一种美德,而且因为如此,他们有着将自己所具有的美德扩大化的那种趋势——比如说,武士趋于更加勇敢和激情,商人趋于更加精确的算计(节制),政客趋于对于权术更加娴熟的掌握。因此,这些人骨子里渴望(甚至不是出于自愿)的是暴政的不正义。
联系到韦伯的“铁笼”概念,这种不正义的阐发确实发人深思。诚然,专业化(在此可将其看作把某种美德持续发扬光大)使人类的物质能力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相应的,正义和诸如此类的价值观,是不是更难达到了,是不是逐渐被极端的工具理性和暴政不正义取代了呢?(联想到法西斯的种族灭绝和苏联的高压控制)自由主义之所以兴起的深层原因,是否该向这个方向追溯呢?
让我们回到问题上来。为了克服这种不正义,要求每个人在其所应在的位置上,统治者所应做到的包括:在较高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克服欲望、不伤害羊群),保证城邦不过大(够大且统一),使黄金归黄金、白银归白银、青铜归青铜、黑铁归黑铁。
接下来是对于两性平等和共产主义的描述。因为对平等的概念不甚明确,苏格拉底只给出了“应然”的说明,而这说明也是基于“好的城邦应当符合自然”这个前提下的,我们只需注意这一点和前文“最好的城邦是像一个人的城邦”实际上遥相呼应就可以了。
然后是民族主义的描述。对于希腊的和非希腊的严格区分实际上隐含了柏拉图自己似乎也不甚明确的民族主义论断。根据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人与人之间处于悲惨的战争状态的描述,要使一个城邦如一个个人一般统一,关键在于对他们进行民族主义的危机教育,使他们深觉得有外敌入侵的危险而有必要同仇敌忾的团结起来,而且越是要求高度统一越应这样做!!!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之后苏格拉底给了正义崇高的独立的“理念”地位,也许因为他发现要说明正义自身值得选择而不仅仅是有益,必须这么做。此处是否是奥克肖特所说的“唯理主义”的表现呢?有可能。
接下来一段论述非常重要:现实城邦转变为好的城邦的途径是政权与哲学的统一,但是所有人很快注意到,这一点是不现实的。苏格拉底在此实际上给出了好城邦的两点天生悖论:
1、 好城邦不可能实现于野蛮人中,但是已受文明开化的人由于习惯了坏城邦的统治,对于哲学家是有敌意的。
2、 哲学家与城邦的天性又是相悖的,即使能够说服大众接受哲学家统治,哲学家也不可能被说服统治城邦。那么,谁来迫使哲学家统治城邦?
答案是苏格拉底的逻辑前提假设!!!假如个人的灵魂与城邦对应,那么个人的正义显然有赖于城邦正义的实现。为此,哲学家为了成为哲学家(也即实现正义),必须担负起统治城邦的责任。柏拉图精心的设计到哲学王的论述一段,实际上达到了高峰。
至此《理想国》中重要的值得分析的部分可以说暂告一段落。其所代表的,古典政治学的高峰有如沧海桑田变换后被洋面淹没大半的山峰,尽管残留部分伟岸雄壮依旧令我们赞叹不已,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它目前不过是一个岛屿。在此我们以《理想国》结尾一段话作结,并向已逝去的伟大的古典政治哲学思想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格劳孔啊,这个故事就这样被保存了下来,没有亡佚。如果我们相信它,它就能救助我们,我们就能安全地渡过勒塞之河,而不在这个世上玷污了我们的灵魂。不管怎么说,愿大家相信我如下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
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象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也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
对于柏拉图理念论的感悟
柏拉图所处的时代是多事之秋,公元前431 - 前404 年,在希腊国土上发生了持续27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战争打破了希腊城邦原有秩序,使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尖锐化。战争结束后,“三十僭主”政权和民主政权先后执政。但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让柏拉图感到失望和厌恶。在这种社会政治背景下,便产生了寻求“治国平天下”道路的志向。他企图“以德治国”,主张哲学家作统治者,改造社会,改造国家,并冒着生命危险,为实现其“理想国”而奋斗。其理念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立与完善、并为这个目标服务的。
柏拉图把理智的对象称作理念,所谓“理念”,柏拉图使用的原文是idea和eidos,它们均出自动词idein(看),愿意是“看到的东西”,柏拉图把其意义转义为“灵魂所见的东西”。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既具有本质的意义,同时又有“种”和“类”的含义。按照柏拉图对理念的规定,理念最根本的特性是它的单一性和自我的同一性,即理念是一个自我完善的整体,所有的理念都是单一而等同的。既是一又同一。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许多事物有许多理念,由这些事物所构成的整体即理念世界。
理念论在哲学史上的意义
在西方哲学史中,柏拉图是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他的理念论开西方理性主义之先河,对整个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以往人们把这一学说往往简单的归结为唯心主义先验论并予以否定,而对于其积极方面或者轻描淡写,或者根本不予承认。实际上,它除了有先验论、神秘主义等消极成分外,又有很多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成分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具有重要作用。下面从认识论和本体论两个方面来阐释理念论的意义。
(一.)从认识论角度看理念论的意义理念论在关于认识对象、认识来源、认识过程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论述中虽有很多缺陷甚至是错误,但又不乏独特见解。
首先,理念论以特有的方式论述了一般、共相是认识的唯一对象。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世界的本体。可知的理念世界和可感的个体事物虽然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两者却是分离和对立的。理念先于可感的个体事物,是永恒不动的自身等同———真实存在的单个物,因而是世界的本体。这种本体就是理念,而一切可感的个体事物都由理念所派生和统帅。柏拉图否认认识的对象是处于运动和变化中的可感个体事物,提出了理念是回忆和认识的唯一对象。柏拉图的这一观点,对我们认识事物是有很大意义的。因为,虽然我们把包括具体个别事物在内的客观世界作为认识的对象,但认识的最终目标则不是穷尽个别和具体事物,停留在事物表面,而是透过形形色色的个别事物、透过各种各样的现象,达到对事物一般的本质认识。只有认识了共相,一般及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才能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活动,从而实现认识的目的,造福于人类。这一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讨论科学的认识对象问题时指出,要认识事物,就必须探讨事物所以为事物的基本原因。托马斯·阿奎那作为中世纪经院哲学最典型的代表,在他看来,就人的认识来说,开始于感觉,但由此获得的仅仅是个别事物的认识,而人的认识目的则是为了把握共相和一般。柏拉图关于认识对象的思想不仅影响了他之后的整个西方哲学,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就其现实意义而言,由于这一理论主张只有一般、理性认识才是普遍的、本质的、稳定的、永恒的,进而要求人们不被现象的烦杂所迷惑,而应深入讨论事物的内在本质,这对科学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理念论以极端的方式肯定了主体认识结构在认识中的作用。柏拉图的理念论除了涉及到认识的对象问题之外,还涉及到认识的来源问题。柏拉图的理念论是以灵魂不死和灵魂转世说为基础的。在“曼诺篇”中,他曾明确提出了人的知识的来源问题。在他看来,这可能有三种答案:源自教育、得自天赋、得自其他方式。不过,他的结论是知识得自天赋,是不死的灵魂所固有的。因此,所谓的学习、认识,不外是回忆灵魂生前固有的东西而已。毫无疑问,上述柏拉图的回忆说关于认识起源的理论中存在许多明显的错误。但也有其合理成分。与原子论者“关于感觉与思想生成于从外部世界进入的景象”不同,它把知识的来源从外部对象转移到人类自身,从而肯定了认识的主体性。柏拉图的理念论中提出的问题及其返身内求的探索方式为西方理性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它所内涵的认识主体性思想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近代,理性主义肇始者笛卡尔继柏拉图之后进一步推进了关于主体认识结构的探讨。受柏拉图及其后继者笛卡尔观念所影响,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试图通过批判、分析人的认识能力来建立他的批判哲学体系。其实,柏拉图的理念论及其主体性思想不仅影响了上述近代哲学家,他还对现代国外许多哲学家产生和正在产生着深刻影响。例如,海德格尔的“理解的结构”理论、库恩的“范式”理论以及皮亚杰的“图式”理论等,无不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联系。
最后,理念论以颠倒的形式阐述认识是一个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辩证过程。柏拉图虽然认为一般、共相,即理性认识是不死的灵魂所固有的,是人们在出生以前就已经获得的知识,但他并不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意识到这种先天知识,而是认为人们出生时由于种种原因把它们遗忘了。而要复得它们,就需要学习,而学习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就是从具体的可感事物出发,经过一步抽象和深化,由个别具体可感事物上升到一般普遍概念,最后上升到绝对理念的过程。理念论中关于认识的过程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到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再到近代经验论以及德国古典哲学,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对认识过程的问题加以探讨,并且程度、方式不同的阐发了一些合理思想。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给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相互关系以真正科学的解释。
(二.)从本体论角度看理念论的意义
柏拉图继承并充分发展了苏格拉底有关道德观念实体化的思想,用理性力量构造了一个抽象的“理念世界”,感性世界总是变动不居的,只有理念世界才是永恒不变的。因此,理念世界既是整个世界的原因,也是整个世界的目的,感性事物因“ 分有”其理念而存在,也因追求其理念而有意义,但是统帅一切理念的最高理念是“ 至善”,所以只有“ 至善”才是一切事物存在的终级原因和其追求的最高目的!“。这就是柏拉图的“ 理念本体论”。这一观点,曾因具有浓厚的反科学色彩一直遭到许多人的非议和责难。然而,它在价值世界里充分地凸显出深刻的生存论意义。
其一,它重新确立了感性事物的逻辑地位。在柏拉图看来,感性事物既因其非理念本身而不存在,也因其分有或摹仿理念而存在, “ 因为它的确不比存在更暧昧、更不实在,也不比存在更明确、更实在”。因此,对于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人类个体乃至宇宙万物来说,其生存根基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如何评价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的《理想国》向我们描绘出了一幅理想的乌托邦的画面,柏拉图认为,国家应当由哲学家来统治.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公民划分为卫国者、士兵和普通人民三个阶级.卫国者是少部分管理国家的精英.他们可以被继承,但是其他阶级的优秀儿童也可以被培养成卫国者,而卫国者中的后代也有可能被降到普通人民的阶级.卫国者的任务是监督法典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达到该目的柏拉图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他的理想国要求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其特殊功能,以满足社会的整体需要.但是在这个国家中,女人和男人有着同样的权利,存在着完全的性平等.政府可以在为了公众利益时撒谎.每一个人应该去做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应该打扰到别人.在今天看来,柏拉图描绘的理想国是一个可怕的极权主义国家.但是“理想国其实是用正确的方式管理国家的科学家的观点”,柏拉图本人并没有试图实现理想国中的国家机器.
有谁评论一下柏拉图的《理想国》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景:国家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国人彼此面识为度。柏拉图认为国家起源于劳动分工,因而他将理想国中的公民分为治国者、武士、劳动者3个等级,分别代表智慧、勇敢和欲望3种品性。治国者依靠自己的哲学智慧和道德力量统治国家;武士们辅助治国,用忠诚和勇敢保卫国家的安全;劳动者则为全国提供物质生活资料。3个等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在这样的国家中,治国者均是德高望重的哲学家,只有哲学家才能认识理念,具有完美的德行和高超的智慧,明了正义之所在,按理性的指引去公正地治理国家。治国者和武士没有私产和家庭,因为私产和家庭是一切私心邪念的根源。劳动者也绝不允许拥有奢华的物品。理想国还很重视教育,因为国民素质与品德的优劣决定国家的好坏。柏拉图甚至设想在建国之初就把所有10岁以上的人遣送出国,因为他们已受到旧文化的熏染,难以改变。全体公民从儿童时代开始就要接受音乐、体育、数学到哲学的终身教育。教育内容要经严格选择,荷马、赫西俄德的史诗以及悲剧诗人们的作品,一律不准传入国境,因为它们会毒害青年的心灵。 柏拉图自称这是“第一等好”的理想国,其他的政体都是这一理想政体的蜕变。理想政体由于婚配的不善引起3个等级的混杂,导致争斗,军人政体(Timocracy)随之兴起。军人政体中, 少数握有权势者聚敛财富, 形成寡头政体(Oligarchy)。贫富矛盾的尖锐化导致民众的革命,产生民主政体(Democracy)。民主政体发展到极端时又会被僭主政体(Tyranny)所取代。
理想国正义的理解
理想国正义的理解:
《理想国》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创作的哲学对话体著作。全书主要论述了柏拉图心中理想国的构建、治理和正义,主题是关于国家的管理。
《理想国》一书的对话形式让我联想到《论语》,二者都是老师与旁人对话,探讨高深的思想,而后将对话编纂成书。但《理想国》看似是苏格拉底与哲学家们、思想家们的辩论,实则是柏拉图借此道出自己对“理想国”的构想。全书从开篇“正义是什么”一直讨论到文末,中途从未有停顿,所以这很可能不是真实的贯穿始终的对话,只是表达观念的一种形式。
理想国,顾名思义,是理想中的国家。这个国家处处都是完美的,都是被构建好的。好比书中的国民人格品性、国民思想、国民人生规划、国家政治制度等等。
有关国民人格品性的是在此书开篇,苏格拉底之问:“正义是什么”,书中用很长的篇幅慢慢引出问题的答案。在了解对话中哲学家们的思想之后,我理解的行为正义是一种正向的输出,即所作所为对社会有好处,可以给身边的人带来幸福。
“文中数人对于正义的定义都比较狭隘。有人说“有债照还”是正义,但万一是把武器还给之前精神正常而现在神志不清醒的人呢?还有人说“强者的利益”是正义,但强者(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出了差错该如何是好?”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定义过于准确,特指了某件事。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特指的言论必定会面对“过于片面”的问题。正义不能用一两个特定的行为来定义,它的表现为行为发出后的效应如何,是好的则为正义,恶的则非正义。正义有时是种苦事。的确像文中所说,正义的事有些做来勉强,因为有时候正义是要“舍己为人”的。
备注:
正义
1.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伸张~。主持~。
2.属性词。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的事业。~的战争。
3.(语言文字上)正当的或正确的意义。也用于书名,如《史记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