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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巴塞尔协议3的核心内容
法律分析:1.是确定资本的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不得超过核心的100%。
2.是风险档次划分,。
3.是设定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纳入资本监管。
4.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本之比不得低于8%。
法律依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定:修订框架》 第一条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督检查,三是市场约束。
巴塞尔协议3 主要内容及影响意义
协议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5年内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从现行要求的4%上调至6%,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4.5%,2014年为5.5%,2015年达6%。同时,协议将普通股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过渡期限为2013年升至3.5%,2014年升至4%,2015年升至4.5%。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资本留存缓冲提高到2.5%。
另外,协议维持目前资本充足率8%不变;但是对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要求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最低普通股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在2019年以前由目前的3.5%逐步升至7%。
此次协议对一级资本提出了新的限制性定义,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会议还决定各家银行最迟在2017年底完全接受最新的针对一级资本的定义。
巴塞尔协议核心内容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首先巴塞尔协议的发展演变有巴塞尔协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三,首先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两大支柱:
银行资本
资产风险
内容:
资本的组成
风险权重
目标标准比率
1、资本的组成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附属资本:呆坏账准备、优先股、资本性金融债券等 。
2、风险权重
根据资产的相对风险程度,对资产负债表上各类资产以及表外项目制定用来计算资本金的风险加权比率。 权数有5个:0、10%、20%、50%、100%
3,目标化比率:
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比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至少应为4%。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核心内容3大支柱:
1、最低资本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市场约束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标准
在最低资本标准上,修订框架坚持1988年协议关于资本的定义和风险加权的计算,同时保留了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规定,但是对具体的计算方法做出了重要调整
2、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管当局不仅要保证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应对所面临的风险,而且也要促使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监管当局要有正确评估银行的风险与所需资本的能力。
其它风险防范的方法包括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委员会特别强调市场约束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该支柱的核心是要求银行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因为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向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帮助市场纪律发挥作用。
三、《巴塞尔协议Ⅲ》
主要内容:
主要集中在:
一级资本重新定义
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
过渡期安排
一、一级资本重新定义
1、新的一级资本包括权益资本和留存收益
规定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具备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的非普通股资本工具才可纳入一级资本,有效的权益资本需占一级资本的50%以上。
2、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
(1)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2)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
(3)银行还必须设立新的、单独的“资本防护缓冲金”,占资产的2.5%,使总的优质资本金要求达到7%。
(4)协议还要求银行在信贷市场繁荣时设立单独的“逆周期资本缓冲金”,占总资产的0%—2.5%。
3、过渡性安排
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供给能力和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
好了,我的说明就这么多,其他的如果不了解可以百度一下,这个我之前有做了一个PPT,纯手打,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我是 小程 。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巴塞尔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
1、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即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而银行的核心资本的充足率应为4%。目的是使银行对风险更敏感,使其运作更有效。
2、监察审理程序(Supervisory Review Process):监管者通过监测决定银行内部能否合理运行,并对其提出改进的方案。
3、市场制约机能,即市场自律(Market Discipline):要求银行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外界对它的财务、管理等有更好的了解。
扩展资料:
新巴塞尔协议对世界的影响:
该协议被认为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旨在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确保银行业健康和稳定的运行。专家们认为,新协议将对欧美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部分银行或面临资本短缺。
新巴塞尔协议经过大多数国家与地区的认可,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方向和趋势。加入WTO之后,中国商业银行面对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商业银行必然会逐步遵循国际银行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新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
面对日益复杂与波动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决定现代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能力之一。商业银行是否能够妥善管理风险,将直接决定银行的盈亏和生存。
西方的许多先进银行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构建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对于这些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理念已经凝结成一种文化,渗透到银行的各项业务和员工的各种操作行为之中,而巴塞尔协议正是国际银行界全面风险管理规则的全面体现。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巴塞尔协议
(2011年)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有( )
ABCD。
A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
B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
C建立流动性风险量化监管标准;
D确定新监管标准的实施过渡期。
2010年9月12日制定,该协议要求银行之资本适足率在2013年起从现在的4%提高到4.5%,到2019年进一步提高到6%。加上2.5%的银行资本缓冲,逐步达到8.5%的要求。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之所以为出现2007年开始之全球金融危机,因为银行普遍提高财务杠杆操作比率,并且持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当银行体系面临资金水位因交易损失或是信用风险的提高而的不断下降,所造成的信用紧缩时,其本身难以承受,导致许多中小型银行纷纷倒闭。
同时,去杠杆化过程中的交易使得资产价格大幅下滑,使得危机进一步恶化。在最严重时,人们对银行体系的偿债能力失去了信心,不得不依靠公共部门如央行的相关货币政策减缓市场之信用紧缩现象,以获得充足流动性和资金,甚至是对其债务的担保。
为了防止在金融危机中所出现之系统性风险再次发生,因此委员会希望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框架,使得银行体系更能承受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避免对世界经济与金融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
扩展资料:
对于经济的影响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实施巴塞尔协议III将对于世界经济产生−0.05%至−0.15%的影响。这个影响主要是由于银行体系的融资成本的提高使得其将这个成本部分地将其转嫁至实体经济即贷款人之上,估计贷款人可能因此需要多支付15至50个基点的息差。
但这是基于贷币政策不变的前提之下的,真正的影响可能会由于相关环境与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内容简介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简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暴露了欧美国家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重大制度性漏洞。危机以来,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方向,对国际金融监管框架进行了一系列根本性的改革,增强银行业的稳健性。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Ⅲ);最近巴塞尔委员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就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的评估方法论和附加资本要求(capital Surcharge)达成了原则性共识。这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确立了银行监管的新标杆。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对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提升我国金融业稳健性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吸取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借鉴包括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在内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完善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制度,对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发展方式、维护我国银行体系长期稳健运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