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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交易规则各有些什么
简单些说吧
第一个基本原则便是交易双方的球员工资要基本对等,值差值的25%+10W美元之内,例子可以参照凯尔特人用5个球员才将将凑够了加内特的工资数,或者小牛为了高薪的基德而临时签下范霍恩来达到平衡。还有一些球队为了薪金平衡,往往拉进第三方参与交易。
特殊情况是如果两只球队有一支低于工资帽,那么交易差值的范围可以是他们低于工资帽的部分,例子就是今年快船换来坎比。
其次选秀权或者选秀签约权以及现金可以参与到交易中,不计算薪水,但是这些都能作为一些平衡双方价值的东西,比如湖人换来加索尔就付出了一个选秀权和小加索尔的选秀签约权。
第三要了解一下交易特例条款,这个东西是在一些球队跨度很大的两次交易间产生的,有人叫它“信用点”,简单说还是为了平衡工资,如果双方交易的球员年薪相差较大那么可以利用交易特例条款来平衡,另外这个特例条款换来后不会算入球队薪金空间,所以不少球队为了降低薪金总额而去换取它。
先了解这些吧,当然还会有很多不常发生的规则比如像是科比合同里的有一项不可交易条款等等等等。不过明白上述这些基本上就算知道个整体了。
都是自己总结的语言,可能有些地方说得不好理解
NBA选秀权是怎么分配的
NBA选秀权是怎么分配的
一个赛季结束,总冠军归属尘埃落定后,NBA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选秀抽签了。无数媒体球迷都在关注着哪支球队将会有机会优先去挑选那些天赋满满天才少年。特别是很多主队战绩不够理想的球迷,都希望支持的球队在抽签大会上手气大爆发,抽到好的签位帮助球队鱼腩翻身。
NBA的30支球队,无论战绩好坏,每年都会获得选择年轻新秀的机会。但是有很多球迷发现每年选秀大会上并不是所有球队都有参与,这是因为选秀权也是NBA允许的一种交易方式,有些球队利用自己的选秀权换取了其他球队的即战力球员,所以他们在当年就没有了选秀机会。
NBA的选秀权派发有两种方式。进入季后赛的16支球队将不会参与选秀抽签,他们的选秀签位是根据球队常规赛战绩直接倒序排列得到的。比如,2016/17赛季,勇士队战绩联盟第一,他们获得的2017选秀签位就是第30位,联盟战绩第二的马刺队则获得第29号签位,以此类推。所以,这些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也不用关注选秀抽签仪式,因为他们手中拿到的选秀签位都是固定的。
而没有进入季后赛的14支球队的选秀权将通过选秀抽签仪式决定(也就是我们说的乐透秀),而不是完全按照战绩倒序排列的 。即使你是没进入季后赛的14支球队里战绩最差的,你也不能保证你就获得选秀第1签位。相反,14支球队战绩最好的那支也有机会获得“状元签”,只是概率大小罢了。这也是NBA联盟防止某些球队恶意摆烂获得选秀权的一种打压政策。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选秀抽签仪式吧,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多啦!NBA抽签仪式并不是14支球队签位都会抽签决定,其实只会抽取乐透签的前三顺位,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签位的归属。剩余的11个签位仍然按照剩余球队的战绩倒序排列。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当年战绩最差的球队,如果你没有在抽签仪式上被抽中,你最多也只能获得第4签位。
乐透抽签和我们看到的彩票摇奖差不多。摇号箱内装有编有1-14号的14个小球,然后我们会通过摇号的方式抽出其中4个号码。抽出的4个号码不按顺序排列,比如摇到4-3-2-1和摇到1-2-3-4的结果是一种。那么将会有C4-14(排列组合公式)种结果,也就是14*13*12*11/4*3*2*1=1001中结果,而NBA规定将14-13-12-11这一组合结果排除,判为无效重抽。那么就是14个小球中抽取4个小球将会有1000种有效结果。
然后NBA会按照战绩将这1000中有效组合随机分配给14支乐透球队,当然战绩最差的球队会得到更多的组合方式(目前是25%,也就是会获得250种组合结果),战绩第2差的球队获得199种组合结果,第3差的球队获得156组组合,以此类推,战绩越好,获得分配的组合结果组数就越少。第14位的球队只能获得5组组合结果(详细以下表为例)。
值得一提的是,当14支球队里有战绩相同的球队时,将会采用抛硬币的方式决定顺序,但两支球队获得的号码组合数相当。比如战绩倒数第2和第3的战绩相同,那么两支球队会平分他们拥有的199+156=355组合,猜对硬币的一支球队会多获得一组,也就是分别获得178组合177组号码组合。
分配好号码组合后,乐透抽签就在现场所有人的见证下开始了,乐透机先抽取状元签的号码组合。经过20秒的摇转,抽取第1个号码,接下来每隔10秒就抽取1个号码,直到抽出4个为止,拥有这4个号码的组合的球队即获得状元签位。比如现场摇取到5-7-9-11这个组合正好是战绩最差的A队的250组组合的一组,那么A队就获得状元签。而A队所拥有的其他号码组合全部作废,若抽取榜眼签时摇到这250组组合其中一组,则需重新摇取。
乐透机按照上述方法继续摇取榜眼签和探花签。是不是和我们炒股抽中新股的模式有些相像啊。抽完前三签位后,抽签仪式基本就结束了,接下来进入乐透签位分配阶段,也就是没有抽到前三签位的球队按照战绩倒序排列确定选秀签位。
总而言之,NBA选秀权的分配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进入季后赛的16支球队直接按照战绩倒序排列获得相应的选秀权;第二种模式是没有进入季后赛的14支球队会进行选秀抽签,抽出其中的3支球队获得选秀前三签位,然后剩下的11支球队选秀权再按照战绩倒序排列。
nba 选秀权交易规则
排名垫底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选秀权交易中有选秀权保护条款。比如说前三保护,乐透保护。所以,重要的是A队在乐透抽签时抽到的是第几顺位。比方说状元秀保护,那么A队如果抽到首轮一号签,那么B队不能拥有该选秀权。如果没有状元秀保护,那么B队则拥有一号签。
NBA选秀权交易有限制吗
NBA选秀权交易有限制。
NBA球队有时候为了完成交易,会在筹码中增加选秀权,但是选秀权这玩意儿也不是说交易就能交易的,在NBA中有规定,禁止一支球队将连续两年的选秀权交易出去,这也是为什么涉及到多个首轮选秀权的交易,都是当中间隔一年的,而且NBA联盟还规定,在选秀大会中,每一支球队都需要至少选择一名新秀球员。
NBA交易规则
简单些说吧
第一个基本原则便是交易双方的球员工资要基本对等,值差值的25%+10W美元之内,例子可以参照凯尔特人用5个球员才将将凑够了加内特的工资数,或者小牛为了高薪的基德而临时签下范霍恩来达到平衡。还有一些球队为了薪金平衡,往往拉进第三方参与交易。
特殊情况是如果两只球队有一支低于工资帽,那么交易差值的范围可以是他们低于工资帽的部分,例子就是今年快船换来坎比。
其次选秀权或者选秀签约权以及现金可以参与到交易中,不计算薪水,但是这些都能作为一些平衡双方价值的东西,比如湖人换来加索尔就付出了一个选秀权和小加索尔的选秀签约权。
第三要了解一下交易特例条款,这个东西是在一些球队跨度很大的两次交易间产生的,有人叫它“信用点”,简单说还是为了平衡工资,如果双方交易的球员年薪相差较大那么可以利用交易特例条款来平衡,另外这个特例条款换来后不会算入球队薪金空间,所以不少球队为了降低薪金总额而去换取它。
先了解这些吧,当然还会有很多不常发生的规则比如像是科比合同里的有一项不可交易条款等等等等。不过明白上述这些基本上就算知道个整体了。
都是自己总结的语言,可能有些地方说得不好理解
NBA交易规则是什么
从2005-06赛季开始,NBA开始使用新版劳资条款(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这版劳资条款将沿用至2010-11赛季,而NBA有权将其延长至2011-2012赛季。在新版劳资条款当中,关于球员交易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以下就是关于球员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1:工资总额在工资帽(Salary Cap)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本赛季为5770万美元)以下的球队,可以进行任何交易,只要交易之后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工资帽的计算,是联盟上赛季篮球事业收入(BRI)的51%,再除以30,也就是上赛季联盟球队的数量。2008-09赛季,联盟的篮球事业收入为3.39亿美元,篮球事业收入在每年6月进行统计。
举例:2008年夏天,洛杉矶快船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他们仅用一个受保护的2010年第二轮选秀权,就从丹佛掘金换到了马库斯-坎比。当然,由于掘金是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而且交易是一对一的,他们从中得到了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Trade Exception)。
2: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绝大部分球队都是这种情况)进行交易,要遵循劳资条款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支球队转入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年薪总额的125%+10万美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球队交易出去一位、或几位球员,年薪总额为1000万,那么交易进来的球员年薪总额,不得超过1260万。
3:选秀权和现金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当中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做为一种补偿手段,并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2009年夏天,克利夫兰骑士与菲尼克斯太阳达成交易,骑士送出本-华莱士、萨沙-帕夫洛维奇,以及现金,从太阳得到了沙奎尔-奥尼尔。在这笔交易中,现金并不会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这只是太阳没有得到想要的未来选秀权,随后要求骑士提供的变相补偿而已。当然,如果骑士在交易中送给了太阳未来选秀权,那么这个选秀权同样不会在交易中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
4:交易特例
交易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交易。
在一个非瞬时交易中,球队引进的球员年薪不得超过送出的球员年薪+10万美元。按照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一方要送出多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交易,而非瞬时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交易。当然,有时交易双方会把一笔多人交易,拆分为多笔单人交易,以便从中赚取交易特例。
如果一支球队先用一位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一位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那么,总体上讲,他们转入210万美元年薪,转出200万美元年薪,完全符合薪金对等原则,只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下完成交易,甚至还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进行了交易而已。
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价值100万美元的信用点,之后他们又使用这个信用点+选秀权(价值为0),换来了那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而这个所谓的信用点就是交易特例。
当交易一方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时,这种交易更容易完成、理解。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直接得到一位球员,只要这位球员的加入,不会使他们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这样一来,另外一支参与交易的球队,就会得到一个与那位球员年薪等价的交易特例。
交易特例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也不能和其他球员打包使用,而是只能再度完成一对一的交易。不过,一个交易特例可以拆分为多个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自动作废。
举例:2006年夏天,印第安纳步行者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新奥尔良黄蜂进行交易,后者用1998年第二轮总第50位新秀安德鲁-贝蒂的选秀签约权,直接从步行者得到了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双方这笔交易符合一对一的原则,而黄蜂的工资总额又在工资帽以下,所以步行者得到了一个75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等同于斯托贾科维奇的年薪)。此后,步行者使用这个交易特例,成功地从亚特兰大老鹰换到了艾尔-哈灵顿。
5:阿朗佐-莫宁条款(Alonzo Mourning Rule)
联盟总裁(现为大卫-斯特恩)有权对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举例:2004年冬天,新泽西篮网与多伦多猛龙达成交易,莫宁被当作交换文斯-卡特的筹码送出。但是,莫宁一心重返迈阿密热火,拒绝前往多伦多进行体检。为此,联盟特意修订了劳资协议。6: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
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举例:2005年初春,波士顿凯尔特人将佩顿、汤姆-古格里奥塔、迈克尔-斯图尔特,以及三个未来首轮选秀权送至老鹰,换回安托万-沃克。此后,佩顿与老鹰协议解除合同,并马上与凯尔特人重新签约。
7:能够被交易球员的资格
新秀在签约之后,30天内不得被交易,其他自由球员签约之后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这两者取晚者)之前不得被交易。
举例:2008年夏天,休斯顿火箭与萨克拉门托国王达成协议,计划交易罗恩-阿泰斯特。但是,由于新秀东塔-格林刚刚与火箭签约不久,火箭只好等到30天的期限过后,才正式与国王完成交易。
8:先签后换当筹码
前面说过了,刚刚签约的自由球员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之前不得被交易。不过,这里也有例外,联盟允许球队签下本队自由球员,然后马上把他们当作筹码交易出去,而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则不被允许。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篮网与达拉斯小牛达成交易,而小牛为了拿出能够与杰森-基德年薪达成薪金对等的筹码,签下了本队已经进入准退役状态的自由球员基斯-范霍恩,从而完成交易。在被交易到篮网之后,范霍恩没有打过一场比赛,白白领到了一笔价值不菲的薪水。
9:交易否决权
如果一位球员在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两年,那么他将有权享受早拉里-伯德条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这一条款可以确保他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与球队续签大额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未经他的同意,球队无权将他交易。
当然,如果本人同意被交易,那么加盟新东家之后,这名球员将自动失去早拉里-伯德条款的保护,待这份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期满之后,将被看作是普通自由球员。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前夕,德文-乔治为了保护自己的早拉里-伯德条款,行使了交易否决权,导致小牛不得不重新组织筹码,与篮网交易基德。
10:BYC
全称为Base Year Compensation,可直译为基础年补偿条款,是一个用来保护交易公平性的限制条款。按照BYC规定,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在利用拉里-伯德条款,或者早拉里-伯德条款,与本队自由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就属于BYC。此外,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与本队新秀合同到期的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也会属于BYC。
按照规定,BYC球员在被用来进行交易时,他的价值只能按年薪的一半来计算,此举是为了限制某些球队为了得到某位球员,而随意给本队自由球员开出大额合同,强行达到薪金对等完成交易的做法。
BYC球员在BYC资格生效之后6个月,或者下一个6月30日(两者取晚者)之前有效。
举例:2007年夏天,科比-布莱恩特一度提出转会要求,希望前往芝加哥公牛。当时,科比的年薪为1771万美元,公牛如果愿意交易,就需要拿出1771万美元左右的筹码,而这势必会让公牛的阵容伤筋动骨。但是,当时P.J.-布朗的合同恰好到期,如果没有BYC的限制,公牛完全可以与有权享受拉里-伯德条款的布朗,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签下一纸为期一年,价值1771万美元左右的合同,然后搭上一些选秀权,和洛杉矶湖人交易科比。但是,在BYC的限制下,公牛要想“投机取巧”得到科比,必须至少给布朗开出一份为期一年,价值3542万美元左右的合同,才有可能完成交易。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随之产生的奢侈税,公牛最终还是无奈地放弃了交易科比的方案。
以上这10条,就是关于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现在,也许一些有远见的朋友会问,那么交易截止日过后,联盟还有一些什么规则呢?且听在下一一道来:
交易截止日被定在每个赛季开始之后的第16个星期四,交易截止日过后,联盟将按照各队截止日当天的最新阵容,计算他们本赛季的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触发线(本赛季为6992万美元)的球队将被征收奢侈税。奢侈税触发线为篮球事业收入的61%,再除以30。所征收的奢侈税将被均分为30份作为红利,逐一发放给工资总额在奢侈税触发线以下的球队,剩余部分则归联盟所有。
各队在到6月选秀大会前一天之前,不得再度进行交易,但是依然可以选择裁退本队球员、签约自由球员,以便解决突发伤病这样的问题。其中,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的球队,只能使用底薪条款、中产条款,或者10天短期条款,与自由球员进行签约。此外,按照规定,如果一位球员在3月1日之后才被球队裁退,恢复自由球员身份,那么即便他能够继续与其他球队签约,也不具备出战季后赛的资格。
举例:2009年,纽约尼克斯有权在交易截止日之后的任意一天选择买断史蒂芬-马布里,后者也有权在恢复自由球员身份之后加盟任意球队,可是如果尼克斯在3月1日之后才买断马布里,那么即便他如愿加盟凯尔特人,也不能随卫冕冠军征战上赛季的季后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