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格斯堡和约

奥格斯堡和约(签订《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原因是什么)

shqlly shqlly 发表于2022-10-03 15:57:40 浏览209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签订《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原因是什么

1547年4月,查理五世皇帝调动西班牙、意大利军队在米尔堡歼灭新教徒军,俘虏萨克森选侯约翰·弗里德里克,黑森伯爵腓力普投降,除波罗的海南岸和南德个别地区外,整个德国几乎都拜倒在他的脚下。皇权的强化引起新旧教两派诸侯的不满。7月,一部分诸侯立即在奥格斯堡集会,宣布不承认查理五世的政权。教皇乘机煽风点火,大骂查理是暗杀他儿子的元凶。1548年炮制的《奥格斯堡宗教妥协》,激起德国各阶层的不满。一度转向皇帝的萨克森公爵莫里斯(已取代约翰·弗里德里克为选侯),顺风转舵,与法王亨利二世秘密谈判。1552年元月,双方秘密签订贝尚条约,共同反对查理五世。3月,法军攻入土尔、梅斯和凡尔登,蒙在鼓里的查理还向莫里斯求救。莫里斯带兵3万北上,要去活捉查理。查理发觉后南逃音斯不鲁克,莫里斯抢占埃伦堡关口,查理差点被捉住。查理逃到卡林西亚的菲拉赫,静观事态发展。

1552年5月,莫里斯和一批新教诸侯在帕绍集会,要求:在帝国议会和教皇控制的宗教会议以外,另行召开两派诸侯代表开会解决分歧,会议召开前无限期延长宗教和解,新旧教享有同等自由,立即释放黑森伯爵。8月2日,腓迪南代表查理五世签字,这就是所谓的帕绍条约。年底,查理派兵围攻梅斯,但久攻不克,只好撤兵,被迫把处理德国内部事务的权力交给腓迪南。

1555年2月,腓迪南召开奥格斯堡帝国议会,与会者寥寥。3月初,路德派诸侯在瑙姆堡集会,决定抵制,并商定坚持1530年奥格斯堡告白的立场。天主教方面十分恼火,有重新爆发战争的危险。腓迪南知道,如不承认路德派的合法地位不会有和平。经过几个月的讨价还价,腓迪南终于代表查理五世正式签署奥格斯堡宗教和约。

奥格斯堡和约名词解释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在位)同帝国境内德意志新教诸侯缔结的和约。1555年在奥格斯堡签订。和约结束了天主教在德意志的一统局面,是路德宗新教同天主教在德意志平等存在的法律根据。德意志诸侯通过和约扩大了政治和宗教权势,侯国分立体制进一步巩固。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有哪些规定

和约规定:在帝国范围内路德教与天主教完全平等,结束双方的战争;1552年帕绍条约之前已没收的教产“应认为是已被没收的,按照处理被没收教产中处理每项财产的规定加以处理”;在谁的国家借谁的教,即各邦诸侯有权决定臣民的信仰,不愿改宗教者可变卖财产后迁出。

以上3点经全体一致同意后写进和约里,但有两个重要问题未达成协议。一是“教会权益保留”,天主教诸侯坚持任何人一旦改变路德教便自动丧失其职位和封地。腓迪南裁定是正确的,写进和约第6条里。路德教诸侯声明不受这一条的约束。另一条是一邦内有不同信仰的教徒问题,路德教诸侯要求天主教各邦允许路德教信仰自由,却不给路德教各邦的天主教徒信仰自由,当然遭到天主教邦的反对,没有写进和约里。不过,和约第14条规定,在帝国城市或自由城市里,双方应和平相处,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另一方的宗教、礼仪和礼拜习惯。

奥格斯堡和约的介绍

《奥格斯堡和约》(Peace of Augsburg),1555年在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会议上签订的和约。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有哪些规定

1555年9月25日德皇与诸侯签订并颁布“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约规定了诸侯在其领地内有权决定本人及其臣民宗教信仰之权利的“教随国定”原则。新旧教同权平等、路德教的合法地位从此得到确认。至此,路德派新教最后确立了。德国出现两个诸侯集团,北部和东北部属于路德教诸侯集团,南部和西南部属于天主教诸侯集团,德国的封建分裂局面加甚,并长期继续下去。

哪位高手能告诉我 Diet of augsburg 是什么呢奥格斯堡条约还是

Diet,有这样的意思,立法议会或者结盟国家的定期会议。Diet of a
奥格斯堡和约:奥格斯堡告白:http://baike.baidu.com/view/4774039.htm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与德意志新教诸侯签订奥格斯堡和约、、 详细资料

1555年在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会议上签订的和约。因会议地址在奥格斯堡,故名。和约结束了天主教和新教各邦诸侯之间的战争,制定了“教随国定”的原则,承认各邦诸侯有权自由选定其自身及其臣民信仰天主教或路德宗新教。和约还规定,1552年前新教诸侯占有的天主教会土地和没收的天主教会财产不再归还;但凡领有教职教产的诸侯和高级教士,如皈依新教,应立即放弃其职位、土地和俸禄。和约进一步扩大了德意志帝国诸侯的势力,并使路德宗新教在德意志境内取得了合法地位。
  德意志新教诸侯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缔结的和约。德国农民战争后,德皇及拥护德皇的天主教阵营为一方,在宗教改革中获得教会土地的所谓新教诸侯为另一方,之间矛盾错综复杂,几度兵戎相见。1555年,经谈判,德皇与诸侯在奥格斯堡签订条约。规定: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信仰,即所谓“教随国定”的原则;1552年以前为新教诸侯夺去的天主教会的财产,不再退还;确立路德派新教的合法地位。此约的签订,暂时中止了新、旧教诸侯之间的战争,但进一步扩大了诸侯的权势,也加重了德国的分裂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