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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拔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的疆域?阿拔斯王朝的经济

shqlly shqlly 发表于2022-10-31 02:26:02 浏览7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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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阿拔斯王朝的疆域

阿拔斯王朝在建立时,控制了阿拉伯半岛和美索不达米亚,曼苏尔统治时大规模扩张领土,吞并了埃及、高加索、中亚等地。在鼎盛时,阿拔斯王朝的疆域西起摩洛哥、东接印度、北抵高加索、南至撒哈拉沙漠,面积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是当时世界上国土最辽阔的国家。
阿拔斯王朝后期,王朝所能控制的领土不足兴盛时的三分之一,仅仅控制两河流域到印度边境的中西亚地区。

阿拔斯王朝的经济

阿拔斯王朝全面确立了封建的生产关系,仍实行土地分封制,各地总督和封建主拥有大量伊克塔土地,后伊克塔多变为世袭的私人领地,成为地方割据政权的经济基础。王朝极盛时,哈里发大力发展生产,农业、工业、商业和运输业都很发达,帝国经济相当繁荣。纺织业、采矿业、玻璃业、珠宝业和其他传统手工业生产为商业贸易提供了丰富的产品。8世纪中叶,中国的造纸术传入阿拉伯后,在一些主要城市均建有造纸厂,其中大马士革生产的纸张远销欧洲。商业和过境贸易的发展,促使繁华的大城市兴起。撒马尔罕、大不里士、内沙布尔、哈马丹为“丝绸之路”中段的贸易交通重镇。首都巴格达成为帝国最大的商业贸易中心,人口众多,东西商旅云集,店铺林立,商品丰富,设有专卖中国丝绸、瓷器等货物的市场,市内建有阿拔斯王朝遗留至今的两处建筑之一的阿巴斯宫。对外垄断海上交通贸易和国际市场,巴格达、巴士拉、西拉夫(已毁)、开罗、亚历山大等为水陆贸易口岸,阿拉伯商人的足迹遍及亚、非、欧各地,从而沟通了东西方贸易和经济交流。

阿拨斯王朝领土变化

阿拔斯王朝为阿拉伯帝国的一个王朝,是该帝国的第二个世袭王朝。于750年取代倭马亚王朝,定都巴格达,直至1258年被蒙古旭烈兀西征所灭。

阿拔斯王朝在建立时,控制了阿拉伯半岛和美索不达米亚。曼苏尔统治时以其武功,开疆拓土,吞并了埃及、高加索、波斯、中亚等地。在鼎盛时,阿拔斯王朝的疆域西起摩洛哥,东接印度;北抵高加索、土耳其,南到阿拉伯半岛,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千米,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阿拔斯王朝后期,王朝所能控制的领土不足兴盛时的三分之一,仅仅控制两河流域到印度边境的中西亚地区。

阿拔斯王朝的成就有哪些急!!!

阿拔斯王朝最初的100年,特别是哈伦·拉希德与马蒙统治期间是阿拉伯人历史的“黄金时代”。不仅军事实力强大,甚至曾在751年在怛逻斯河战役中打败中国的唐王朝,阿拔斯王朝的政治、经济各方面都有比较大的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富庶地区。在充分吸纳拜占廷、埃及、波斯等古代帝国先进文化的基础上,阿拉伯人在文化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成为可以与中国的盛唐相媲美的文化发达的国家,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科技方面阿拉伯人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倭马亚王朝已经征服了东起中亚、西至大西洋的广大地区,但阿拉伯帝国控制下的大多数地区却是在阿拔斯王朝统治时期完成信仰方面的转变,彻底伊斯兰化的。
王朝的“哈里发”大力提倡发展生产、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王朝经济异常繁荣,纺织业、珠宝业、采矿业和其他传统手工业生产为商业贸易提供了丰富的产品,也为东、西方贸易交流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马蒙在巴格达建立了一所综合性学术机构——“智慧宫”,在他的时代开始了“百年翻译运动”。
阿拔斯王朝的文化与文明史是伊斯兰历史上最为耀眼的一朵奇葩。这一王朝文化的繁荣与发达,不仅推动了王朝本身的发展与进步,而且为揭开近代欧洲的面纱,推动近代欧洲乃至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阿拔斯王朝和倭马亚王朝的区别

阿拔斯王朝(العبّاسيّون‎‎)为阿拉伯帝国的一个王朝,是该帝国的第二个世袭王朝。于750年取代倭马亚王朝,定都巴格达,直至1258年被蒙古旭烈兀西征所灭。阿拔斯王室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卜的后裔。在该王朝统治时期,中世纪的伊斯兰教世界达到了极盛,在哈伦·拉希德和马蒙统治时期更达到了顶峰。古代中国史籍(新旧唐书)中称之为黑衣大食。
倭马亚王朝(阿拉伯语: أمويون ), 中文又译伍麦叶王朝、奥美亚王朝,是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第一个世袭制王朝。在伊斯兰教最初四位哈里发( 即所谓“纯洁的哈里发”或“正统哈里发” )执政结束后,由前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即后来的哈里发穆阿维叶一世)所创建。统治时间自公元661年始,至公元750年终。该王朝是穆斯林历史上最强盛的王朝之一。

阿拔斯王朝的社会

阿拔斯王朝处在封建时期,其特点是封建制处于发展阶段,奴隶社会逐渐退化,但封建主对劳动人民的剥削逐渐加深,阶级斗争和政治动乱逐渐深化。 阿巴斯王朝建立之后,社会阶层再次发生重大转变,阿拔斯哈里发害怕阿拉伯贵族会反对他的统治,因此重用波斯贵族,也就是麦瓦力。后期因为恐惧波斯贵族的势力太强,重用突厥贵族。因此在阿拔斯时期原有的“麦瓦力”已经不复存在,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异教徒的地位也不断改变。
阿拔斯王朝社会阶级分四级: 王族和其他大贵族。由哈里发、先知家族、历代哈里发家族、重要的迁士和辅士家族及各地总督等组成。他们享有许多特权。 社会精英、武士、士兵。包括了大学者,高级宗教知识分子,大商人等在社会有影响的自由民,以及普通的阿拉伯武士和士兵。 平民。包括手工业者、小商贩等普通自由民。也包括境内的异教徒,主要是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拜火教徒。他们需要交纳比穆斯林多的人头税。 奴隶分为不同的等级,有些奴隶只能从事下层劳动。而有些奴隶可以通过参加军队获得自由,甚至裂土分疆成为军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