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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洛克公园?弗格森和温格的交战史如何~

shqlly shqlly 发表于2022-11-01 10:19:32 浏览4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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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洛克公园

洛克公园,一个让纽约人骄傲的地方。它位于纽约哈林地区第155大街,毗邻弗雷德克·道格拉斯大道。洛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园,对于那些为黑人文化、纽约文化乃至美国文化而痴迷的人,这是一个不能不去的地方。
●哈林几乎成为街头篮球的代名词,但“洛克篮球”才是其中最精髓的文化。
洛克公园:街球圣地
穿过纽约哈莱姆区厚重的夜色,从153街右拐走进155街,波罗棒球场的旧址就在那里。那座球场从1891年起就是纽约巨人的主场,1911年它的木制看台引起了一场大火,整个球场被夷为平地。如今这里矗立着一幢17层的“贫民楼”,你可以猜到人们叫它“波罗球场公寓”。
公寓楼顶的露台上空无一人,只有晾衣绳和电视天线杂乱无章地蔓延着。从这处昔日的棒球圣地望下去,你可以看见一块用红绿油漆刷过的沥青篮球场,一些装在棕色牛皮纸袋里的空啤酒瓶在惨白的路灯照耀下无处遁形。那是另一个圣地:洛克公园。
从60年前开始,洛克公园就是街球的圣地,这里与NBA的历史一样久远。1946年,纽约公园局职员霍尔康比·洛克决心在闷热的夏夜为哈莱姆区那些无所事事的孩子们找点消遣,于是他创立了一个夏季篮球联赛。让公园方面头疼的是,洛克公园的球网总是用不上两天就支离破碎了,最后公园管理者干脆不再换球网,所以直到今天光秃秃的篮圈仍是街球场地的醒目标志。
篮网的作用是减缓篮球下落的速度,在远投时它也是一个醒目的标志。没有篮网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早期的街球很少有远投,打球的人都喜欢采用扣篮或上篮的方式得分,为此他们必须先晃过防守自己的人。街球花哨的风格由此诞生,不过那时还没有胯下运球,技术最好的球手也只是擅长变向运球。
上世纪60年代,美国的政治不稳定在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心中引起一种绝望情绪,这种情绪在洛克公园表现得更加明显。那是一个街头英雄辈出的年代,“毁灭者”哈蒙德、“山羊”马尼加特、“Pee Wee”柯克兰等街球传奇巨星在洛克公园呼风唤雨,他们被称作“街球诗人”或“沥青地上的诸神”。
这些传奇球员的出现让洛克公园声名远播,许多人专程来这里看他们打球。停在球场边的汽车引擎盖是最好的场边座位,155街上的那座桥是二楼包厢,公园周围高层建筑的天台就是廉价座位。NBA最好的球员也慕名而来,与街球高手们一较高下,维尔特·张伯伦、欧文、奈特·阿奇巴尔德、考文斯和贾巴尔都是洛克公园的常客。
“那些街头英雄从来不怕职业球员,”在洛克公园当了多年解说员的“探戈公爵”说,“那让他们更加伟大。他们把职业球员看成普通人,只是运气够好才进入一个职业联盟打球。在NBA之外,那些职业球员与周围社区的穷小子没什么两样。”

弗格森和温格的交战史如何~

从综合来说温格是比弗格森好,原因如下:
第一:从单纯的足球场面来讲,在球队整体训练素质来说温格占上风,从球队的传球和跑位就可以看出温格的训练水平有多高了;从临场指挥和战术变化方面是弗格森是一个天才,温格相比逊色不少。所以单纯足球来说两人各有千秋,这一方面是平手。
第二:从个人魅力和对队员的影响力来说,弗格森对胜利的欲望更强烈,赋予红魔血性十足的性格,队员对他是十分的敬畏,也就是说弗格森对球员的管理是建立在其辉煌的资历和铁碗手段上的,是高压政策,但是如果是某一位很重要的球员违规的话,弗格森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比如C罗和鲁尼。而弗格森对球员来说是一位严格的师傅,总是高高在上,球员当然不可能把他当成拉家常的对象了;而温格是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具体到每一个球员放假的饮食单都要报告的地步,并形成俱乐部的一种传统,所以你很少听到阿森纳的球员有什么桃色新闻;再者温格性格温和,对球员更向一位慈祥的父亲,跟球员的距离也更近,就算是离开阿森纳的球员也没有一个有怨言的。所以从个人魅力和对队员的影响力来说,温格有微弱优势。
第三:从培养球员方面,弗格森有吉格斯,小贝和C罗,鲁尼这两代代表性人物;温格也有以小法为代表新的一代年轻枪手。栽培人才过程应该是平分秋色;区别在于温格是靠球探系统从小挖来的仆玉,而弗格森是买近成品,从这一点上来看温格培养出来的球员对球队的忠诚度更高,管理也更容易,成本也更低,从培养球员这一方面温格就更盛一筹了。
第四:从对俱乐部创造的价值看:温格不单是一个球队教练,还是一个运营经理,从提出,漂亮足球,建新球场,建立球探系统,温格参与到俱乐部的全面建设,漂亮足球是阿森纳的主场场场爆满的保证;新球场的建成是增加了俱乐部的收入;球探系统为低价引进球员提供了平台,节省转会资金的同时并且从成名球员的交易中使俱乐部赚取利益;而弗格森目前在这一方面还是空白,所以从对俱乐部创造的价值来说温格的遥遥领先了。
综合以上四点,温格的价值就领先于弗格森就没有异议了。

NCAA林书豪的个人资料

林书豪,祖籍浙江嘉兴平湖,父母都是台湾人并且早前就移民去了美国,林书豪在加州出生,长大,身高191公分(6-3),体重90公斤(200磅),目前是哈佛大学大四球员,主修经济,同时也是球队的队长,司职组织后卫。从数据来判断,体型应该比较接近中国国家队的当家后卫刘炜,虽然从实际比赛看,林书豪被没有刘炜那样的强壮,但在突破时面对traffic时表现出现的finish能力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强壮的上肢力量。你恐怕很难想象林书豪刚进哈佛时那188公分75公斤瘦弱身躯,你更难想象林书豪在高一时身高仅仅只有160公分。
在黑人当道的美国篮球圈里,黄皮肤的华裔球员生存空间非常的狭隘,林书豪自己曾说过“篮球是一项属于白人和黑人的运动。在美国,一名亚裔美国篮球运动员是不受人尊重的。”
林书豪在刚进入哈弗篮球队时经常被投来异样的目光,他在07年夏天参加旧金山的Pro-Am夏季联赛时,当他走进球馆开始热身时,有工作人员跑过来提醒他说:“这里举行的是篮球比赛不是排球”,当他在客场打比赛时有人在看台上大说对他说:“滚回中国去吧!”,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一点点的进步,用自己表现来回击蔑视他的人。他的表现也引来了很多亚裔球员的关注,“我经常可以收到一些亚裔球员的email,他们写信支持我鼓励我”。
尽管随着姚明,易建联这样的中国NBA球员的出现,让美国人开始了解亚洲篮球,了解中国篮球,但在多数美国人眼里他们只是亚洲人中的异类,全靠巨大的身体的本钱,这丝毫不能够改变美国“亚洲(亚裔)人不会打篮球”的印象。虽然在此之前在NCAA一级联盟中也有过一些(亚洲)亚裔球员,但又有多少能够让美国人提及或者记住的明星球员呢?(亚洲)亚裔球员能够在NCAA一级的学校打球已经是一种荣耀,如若是能打上先发那更是凤毛麟角,连亚洲人自己都不敢奢望哪一天(亚洲)亚裔球员能够成为NCAA一级联盟中的明星球员。所以林书豪成功的意义远远不止他个人那么简单。
两年前华盛顿州立大学的华裔混血后卫Derrick Low(目前在立陶宛联赛打球)在NCAA取得的成就相比他的亚裔前辈来说已经有所突破,他是夏威夷历史上最伟大的篮球员,并且代表美国队参加了泛太平洋运动会,不过由于先天身体素质以及球风(6-1的三分射手),限制了他向更高水平联赛(NBA)买进的脚步。而林书豪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黄皮肤华裔球员,其次他的身高,身体素质,以及综合能力相比Low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林书豪拥有正统的控卫身高(6-3),聪明的头脑(哈佛的高材生),以及不错身体条件,在进攻端他可以轻松突破对手后暴扣,可以在篮下激烈的身体对抗中将球投中,他虽然称不上是一个射手,但却常常命中关键的投篮,当然作为控卫他也能很好的完成球分配的任务,林书豪表示,他希望传更多的好球给队员,不过作为球队的进攻核心他必须担负起球队得分的重任。在防守端他的篮板,抢断能力也非常的强,尤其是作为控卫他的封盖能力在亚洲球员中是非常罕见的。林书豪正在依靠自己的努力迎来更多的目光.
当然要让一名在常青藤联盟打球的球员引起NBA球探的关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一位NBA球探曾经表示常青藤的球员根本不会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大多数专家认为林书豪进入NBA的机会是微乎其微,不过他未来可以在海外联赛有一个很好的职业生涯。
林书豪不但球技好,品学兼优,还是虔诚的基督徒,林的家境不错,在从高中时代就经常去贫民区做社区服务,大学之后由于要兼顾学业和篮球两方面没有时间再做那些,不过他和他的家人每年暑假都回内地老家平湖,捐款并向当地学生传授球技,这样的球员不应该成为中国年轻一代学习的榜样吗?
无论林书豪在明年毕业后最终能否去NBA打球,我都会继续支持和关注他,他是篮球界里真正的华人之光。他很好的证明了一个黄皮肤后卫球员一样能在美国打出一片天,球技好和读书好并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