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中国男篮2011队员名单
- 2011年中国男篮名单
- 2011男篮亚锦赛中国队大名单
- 2011年男篮亚锦赛中国男子篮球队队员名单
- 2011亚锦赛名单
- 2011男篮亚锦赛决赛名单
- 2011年男篮亚锦赛最佳阵容都是谁
- 猜猜中国男篮11年亚锦赛最终12人大名单,不支持中国男篮的别回答
- 2011年中国男篮亚锦赛阵容(含队员号码)
中国男篮2011队员名单
2011武汉亚锦赛中国男篮12人名单是:丁锦辉、刘炜、张博、易立、朱芳雨、孙悦、张兆旭、易建联、于澍龙、苏伟、王治郅、西热力江。如无意外,王仕鹏伤愈归队后这也将是出征伦敦奥运会的名单
2011年中国男篮名单
2011中国男篮亚锦赛名单 易建联,王治郅,刘炜 孙悦,朱芳雨,丁锦辉 于澍龙,张兆旭,张博 易立,苏伟,西热力江
2011男篮亚锦赛中国队大名单
王治郅 易建联 张兆旭 丁锦辉
朱芳雨 张博 孙悦 易立
苏伟 刘炜 于澍龙 西热力江
2011年男篮亚锦赛中国男子篮球队队员名单
2011年男篮亚锦赛中国男篮名单:
主教练:邓华德
队员:丁锦辉、刘炜、张博、易立、朱芳雨、孙悦、张兆旭、易建联、于澍龙、苏伟、王治郅、西热力江。
扩展资料:
比赛分组:
A组:黎巴嫩国家男子篮球队、印度国家男子篮球队、马来西亚国家男子篮球队、韩国国家男子篮球队。
B组:卡塔尔国家男子篮球队、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男子篮球队、中华台北男子篮球队、伊朗国家男子篮球队。
C组:日本国家男子篮球队、印度尼西亚国家男子篮球队、叙利亚国家男子篮球队、约旦国家男子篮球队。
D组:菲律宾国家男子篮球队、阿联酋国家男子篮球队、巴林国家男子篮球队、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
2011年9月25日武汉消息,2011男篮亚锦赛决赛,中国男篮经过4节苦战以70-69险胜约旦队,以九战全胜的战绩第15次获得亚锦赛的冠军,这也是继05年亚锦赛之后,中国队6年来首次问鼎。这样,中国男篮成功拿到伦敦奥运会入场券。易建联拿到本届比赛的MVP。
2011年9月27日,武汉亚锦赛决赛上中国男篮险胜夺冠,随后赛事组委会公布了大赛的最佳阵容,易建联(中国)、道格拉斯(约旦)、哈达迪(伊朗)、川村卓也(日本)和巴赫拉米(伊朗)等5人入选, 而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主教练邓华德被评为最佳教练。
2011亚锦赛名单
2011年男篮亚锦赛中国男篮名单:
主教练:邓华德
队员:丁锦辉、刘炜、张博、易立、朱芳雨、孙悦、张兆旭、易建联、于澍龙、苏伟、王治郅、西热力江。
扩展资料:
比赛分组:
A组:黎巴嫩国家男子篮球队、印度国家男子篮球队、马来西亚国家男子篮球队、韩国国家男子篮球队。
B组:卡塔尔国家男子篮球队、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男子篮球队、中华台北男子篮球队、伊朗国家男子篮球队。
C组:日本国家男子篮球队、印度尼西亚国家男子篮球队、叙利亚国家男子篮球队、约旦国家男子篮球队。
D组:菲律宾国家男子篮球队、阿联酋国家男子篮球队、巴林国家男子篮球队、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
2011年9月25日武汉消息,2011男篮亚锦赛决赛,中国男篮经过4节苦战以70-69险胜约旦队,以九战全胜的战绩第15次获得亚锦赛的冠军,这也是继05年亚锦赛之后,中国队6年来首次问鼎。这样,中国男篮成功拿到伦敦奥运会入场券。易建联拿到本届比赛的MVP。
2011年9月27日,武汉亚锦赛决赛上中国男篮险胜夺冠,随后赛事组委会公布了大赛的最佳阵容,易建联(中国)、道格拉斯(约旦)、哈达迪(伊朗)、川村卓也(日本)和巴赫拉米(伊朗)等5人入选, 而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主教练邓华德被评为最佳教练。
2011男篮亚锦赛决赛名单
易建联,王治郅,刘伟,孙悦,张博,丁锦辉,西热力江,张兆旭,苏伟,于澍龙,朱芳雨主教练邓华德!
2011年男篮亚锦赛最佳阵容都是谁
第一阵容
后卫:道格拉斯(约旦)、川村卓也(日本),
前锋:易建联(中国)、巴赫拉米(伊朗)
中锋:哈达迪(伊朗)。
第二阵容
后卫:莱特(约旦)、孙悦(中国)
前锋:卡兹米(伊朗)、文泰钟(韩国)
中锋:多斯特(菲律宾)
第三阵容
后卫:卡瑞尼(伊朗)、张宗宪(中华台北)
前锋:阿巴斯(约旦)、塞特普(印尼)
中锋:竹内公辅(日本)
猜猜中国男篮11年亚锦赛最终12人大名单,不支持中国男篮的别回答
易建联 孙悦 大致 刘伟 王仕鹏 朱八 丁锦辉 孟铎(或 西热力江) 于澍龙 苏伟 易立 莫科 你觉得呢
2011年中国男篮亚锦赛阵容(含队员号码)
官网12人名单:丁锦辉、刘炜、张博、易立、朱芳雨、孙悦、张兆旭、易建联、于澍龙、苏伟、王治郅、西热力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官网的名单中,球员的号码也已经被标注出来。其中丁锦辉4号,刘炜5号,朱芳雨8号,孙悦9号,易建联11号,苏伟13号,王治郅14号。而几名新球员的号码分别是,张博6号(张庆鹏此前的号码),易立7号(王仕鹏的号码),张兆旭10号,于澍龙12号,西热力江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