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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自治县

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海拔)

shqlly shqlly 发表于2022-11-02 06:33:39 浏览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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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海拔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帕米尔高原东部。西北与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与阿富汗接壤,南部与巴基斯坦相连,东南和东部与叶城、莎车县相连,北面与阿克陶县相连。县城塔什库尔干镇距乌鲁木齐1765千米。全县总面积24088.82平方千米,总人口33204人(2004年)。有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汉、回等民族。
地势大致呈西南高而东北低。县境内南有海拔8611米的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北有海拔7546米的世界“冰山之父”——慕什塔格峰。主要有塔什库尔干河等五条河流。地处高寒山区,属大陆型干旱性气候。
这里有白雪皑皑的慕士塔格峰和秀丽多彩的喀拉库里湖。有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香宝宝墓、塔什库尔干去曷盘陀石头城遗址、高原建筑-公主堡、古驿站等。
当地的物产资源有大山玉石矿、塔合曼硫铁矿。这里的无污染、无毒害、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帕米尔矿泉水、温泉被越来越多的中外人士青睐。
这里的野生动物有帕米尔盘羊(又称马可波罗羊)、棕熊、旱獭、血鸡、狐、野驴、鹫等。野生药材有帕米尔雪莲、紫草、麻黄、锁阳、当归、党参、冬虫草等。
居住在这个雄奇的“世界屋脊”上的塔吉克人被称做“彩云上的人家”,她们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佛下,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交通、电力、通讯等事业正蓬勃发展,独特的高原旅游资源开发资源。

塔县海拔

塔县位于帕米尔高原东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

塔县境内雪峰连绵,沟壑纵横,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具有“一 县邻三国, 两口通两亚,两路连东西”的独特区位优势,314国道横贯全境,是重要的国际旅游大通道。

有中巴红其拉甫口岸、中塔卡拉苏口岸两个对外开放- -类口岸, 中巴边民互市贸易区已建成并运营,帕米尔机场已于今年开工建设。

塔县能源资源丰富,拥有可利用地表水资源83亿立方米,蕴藏水能达1.5亿千瓦,居全疆第一;地热资源于2012年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专家检查验收,认定仅次于西藏羊八井,居全国第二;光能资源良好,全年日照时数达4434小时,位居全疆前列。

塔县能源资源丰富,拥有可利用地表水资源83亿立方米,蕴藏水能达1.5亿千瓦,居全疆第一;地热资源于2012年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专家检查验收,认定仅次于西藏羊八井,居全国第二;光能资源良好,全年日照时数达4434小时,位居全疆前列。


扩展资料:

位置境域

塔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在帕米尔高原的东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5°37′-38°40′、东经71°20′-77°01′之间。

外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接壤,边境线长888.5公里;内与叶城、莎车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克陶县相毗邻。县境东西长484公里,南北宽329公里,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距乌鲁木齐1756公里,距喀什市290公里。

气候

塔县属高原高寒干旱-半干旱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旱少雨,光能充足,热量欠缺;春秋季短暂多风,有少量降雨;无明显夏季。

大致可分为冷暖两季。年平均湿度为30-35%;年均日照时数达4434.7小时;昼夜温差大,平均日较差14.7℃ 左右,最大日较差25.2℃;平均降水量为68.1毫米;平均风速为2米/秒;平均无霜期为113天。

参考资料: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塔什库尔干简介

塔吉克族在中国哪里

塔吉克族在中国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吉克族属欧罗巴人种印度地中海类型,民族语言为塔吉克语,包括色勒库尔语和瓦罕语两大方言,属印欧语系伊朗语族帕米尔语支。塔吉克族主体在中亚,主要分布在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和地区,中国境内的塔吉克族主要聚居于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吉克族为塔吉克斯坦的主体民族,占其总人口的80%,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的塔吉克族总人口数为51069人。

塔什库尔干海拔

喀什县最高海拔3312米,最低海拔1080米,1954年建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简称塔县)是新疆喀什地区下辖的一个县。塔什库尔干在维吾尔语中是“石头城”的意思,因城北有古老的石头城堡而得名。

塔库尔甘塔吉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西北、西南、南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相连,东南、东与叶城、莎车县相连,北与阿克陶县相连。塔库尔甘塔吉克自治县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境内珠穆朗玛峰海拔8611米,为世界第二高峰。

喀什塔县县城海拔多少米

喀什塔县县城海拔最高3312米,最低1080米,成立于1954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简称塔县)是新疆喀什地区下辖县,塔什库尔干在维吾尔语里意为“石头城”,因城北有古代石砌城堡而得名。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西北、西南、南分别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相连,东南和东部与叶城、莎车县相连,北与阿克陶县相连。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总面积2.5万平方公里,境内乔戈里峰海拔8611米,是世界上第二高峰。

塔县在哪里,还有塔县的冬天特点是什么

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西北、西南、南分别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相连,东南和东部与叶城县、莎车县相连,北与阿克陶县相连。

冬季漫长寒冷,干旱少雨,光能充足,热量欠缺;春秋季短暂多风,有少量降雨;无明显夏季。大致可分为冷暖两季。年平均湿度为30-35%;年均日照时数达4434.7小时;昼夜温差大,平均日较差14.7℃ 左右。

行政区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辖县,简称塔县。是中国唯一的塔吉克自治县和唯一与三个国家有边界的县。截至2013年,塔县下辖2镇10乡。

分别为:塔什库尔干镇、塔吉克阿巴提镇、塔什库尔干乡、提孜那甫乡、塔合曼乡、柯克亚乡、达布达尔乡、库科西力克乡、班迪尔乡、瓦恰乡、马尔洋乡、大同乡。 

2020年,辖1镇、10乡、1场:塔什库尔干镇、塔什库尔干乡、提孜那甫乡、塔合曼乡、柯克亚柯尔克孜民族乡、达布达尔乡、库科西力克乡、班迪尔乡、瓦恰乡、马尔洋乡、大同乡、麻扎种羊场。

塔什库尔干县海拔多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下简称“塔县”)地处帕米尔高原,平均海拔高度在3600米以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简称塔县。 中国 最西端的城市,平均海拔3100米以上,常住人口为塔吉克族,被称之为高原之鹰。

塔什库尔干县

永远也去不够的塔县,每一次去都会让人心灵震撼。美丽壮观的帕米尔高原风光,孕育出淳朴的塔吉克族人。在塔县,与塔吉克族人交流虽然语言不通,但他们从心底里流露出来的笑容,让人突然一下放下了所有的伪装。

塔什库尔干县海拔是4000米以上,塔什库尔干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海拔(Elevation),是指地面某个地点高出海平面的垂直距离,是某地与海平面的高度差,通常以平均海平面做标准来计算。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有什么美丽的景色吗

虽然我们国家城市众多,但是每个城市都有着自己的特点,而每个城市的县市更是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这就是我们中国吸引人的地方,因为你来到中国这个国家就会感受到不同的文化特点,所以就会有不少的外国友人喜欢来中国旅游,甚至爱上我们国家。而在我们国家有这样一个县城,它可以说是中国“最特殊”的县城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个县城连续接壤三个国家,分别是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和巴基斯坦,而这个县城就是位于新疆下辖县,叫做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因城北有古代石砌城堡而起名为塔什库尔干,而塔什库尔干在维吾尔语中意为“石头城”。

塔县的面积仅仅只有2.5万平方公里,算是一个很小的县城了,但是别看这座城市小,这里的自然景观却很不错,不少的游客都曾被塔县的景色所吸引,在这里你一出门就可以看到雪山的景色,可以说是极其壮观,而且在塔县境内还有喀拉库里湖流经,这条湖深邃幽暗,一到阴雨天此湖就会变为黑色,但是在清晨时分就会像一面明镜,接着从早到晚一直在变幻颜色,让人有种置身仙境的感觉,所以这个县也是中国最有魅力的县,但是这座县的魅力不仅仅是风景还有美女。

塔县人口仅仅只有3万人左右,不过人口虽少,但这里的美女却不少,几乎多数是美女,因为这个小县城是我国少有的白人种族,她们的皮肤白皙,鼻梁高挺,让人一眼就会爱上,来这里旅游,也算是一饱眼福。

可是虽然这里的美女多,但是我们也就只能看看,过过眼瘾了,因为在这个种族有一个习俗,就是女子不可与外族人通婚,只能与同族人结婚,这让不少人觉得遗憾,虽然美女众多但是却娶不到,但是能过眼瘾也不错了,当你看完这篇文章是不是对塔县有了一些了解呢?想不想亲自去到塔县看看当地的景色和美女呢?

塔县的县城海拔多少

塔县县城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

上图浅蓝色区域即塔县。塔县,即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的简称【区别于新疆北部的塔城市】,在喀什地区西部,位于帕米尔高原之东、昆仑山之西,距喀什市298公里,与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三国接壤,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联西出”、“西进东销”的主要国际通道。

塔县地势大致呈西南高而东北低。县境内南有海拔8611米的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北有海拔7546米的世界“冰山之父”——慕什塔格峰。主要有塔什库尔干河等五条河流。全县地处高寒山区,属于高原高寒干旱——半干旱气候。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引导与管理活动。
  旅游活动涉及边境管理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促进旅游业发展应当坚持文旅融合,发挥高原、湿地、山川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爱国护边等地域特色,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中国国际高原风情旅游目的地。第四条 自治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旅游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考核激励制度,推动旅游业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教育、引导村(居)民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文明素养。第六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促进旅游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分类和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第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点)应当依法编制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景区(点)规划。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项目和旅游设施应当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景区(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应当制定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生态修复方案,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十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以帕米尔高原自然景观和民俗文化为依托,培育四季多元主题旅游产品,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生态旅游品牌。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红其拉甫边防爱国教育基地、时代楷模拉齐尼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打造护边守边红色旅游精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第十二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挖掘传统特色文化,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迹等开发文化旅游产品。
  鼓励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艺术、手工艺等开展民俗旅游。鼓励利用传统节日开展节庆旅游。第十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医疗、康体、休闲等基础设施,推动旅游业与健康养生相结合,鼓励开发温泉养生、民族医药保健、康养医疗等旅游产品。第十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驾游交通线路建设,合理布局观光停靠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完善自驾游服务保障体系,为自驾旅游者提供道路指引、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服务。
  鼓励发展汽车租赁业务,开发自驾游、自助游产品,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和服务驿站等设施。第十五条 开展乡村旅游应当坚持守护原生态、传承原文态、留住原著民,实现生态、文态、业态和谐统一。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建设,重点培育托格伦夏、瓦尔西迭等高原乡村旅游精品。第十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牧家乐、民宿旅游示范点。
  鼓励农牧民依法利用承包经营的土地、林地、草场或者房屋等,采用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与旅游企业合作,参与旅游经营。鼓励农牧民发展牧家乐、乡村酒店和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鼓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或者开展乡村旅游经营。第十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具有高原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旅游特色商品品牌。
  鼓励种植玛咖、雪菊、藜麦、鹰嘴豆、红花、黑枸杞、黑小麦、党参等高原农作物。鼓励发展高原泉水鸡、牦牛、高原鱼等养殖业。鼓励开发刺绣、民族服饰、挂毯、宝玉石等工艺品以及文创产品。第十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购物区域,景区(点)、旅游综合服务站、自驾车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设立销售点,销售旅游商品。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特色商业旅游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