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足球的手抄报

关于足球的手抄报(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

shqlly shqlly 发表于2022-09-27 05:07:32 浏览8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

  导语:每场足球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的是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希望大家喜欢~

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01

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02

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03

  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手抄报花边设计内容:

足球比赛规则

裁判员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一等奖校园足球手抄报

导语: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下面和我一起来看一等奖校园足球手抄报,希望有所帮助!

足球比赛规则

队员人数

规定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补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